級別 |
政府部門 |
行業(yè)協(xié)會 |
||
分/次 |
滿分 |
分/次 |
滿分 |
|
國家級 |
8 |
32 |
4 |
16 |
部級 |
6 |
24 |
3 |
12 |
省級 |
6 |
24 |
3 |
12 |
市級(設區(qū)) |
4 |
16 |
2 |
8 |
縣級 |
2 |
4 |
1 |
2 |
考量 |
具體考量因素 |
計分標準 |
得分 |
持 |
未轉讓的待認定商標 |
10年以上 |
50 |
5年~10年 |
30 |
||
3年以上5年以下 |
15 |
||
受讓取得的待認定商標 |
10年以上且受讓期滿8年 |
50 |
|
5年~10年且受讓期滿5年 |
30 |
||
3年以上5年以下且受讓期滿2年 |
15 |
||
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 |
10年以上 |
50 |
|
5年~10年 |
30 |
||
3年以上5年以下 |
15 |
||
地
|
待認定商標所指商品或服務的 市場占有率在全國同行中排位 |
1~3位 |
25 |
4~6位 |
20 |
||
7~10位 |
15 |
||
11~15位 |
10 |
||
待認定商標所指商品或 服務在中國城鎮(zhèn)覆蓋率 |
80%以上 |
25 |
|
60%~80% |
20 |
||
40%~60% |
15 |
||
20%~40% |
10 |
具體考 |
計分標準 |
得分 |
滿分 |
||
宣 |
全國性 |
廣播電視 |
15 |
30 |
|
報刊雜志 |
10 |
||||
其他 |
5 |
||||
省級 |
廣播電視 |
8 |
15 |
||
報刊雜志 |
4 |
||||
其他 |
3 |
||||
市級 |
廣播電視 |
5 |
10 |
||
報刊雜志 |
3 |
||||
其他 |
2 |
||||
縣級 |
廣播電視 |
3 |
5 |
||
報刊雜志 |
1 |
||||
其他 |
1 |
||||
宣傳程度 |
近三年內宣傳費用的投入金額 |
1億元以上 |
30 |
30 |
|
5千萬元~1億元 |
20 |
||||
1千萬元以上5千萬元以下 |
10 |
||||
宣傳的持續(xù)時間 |
10年 |
30 |
30 |
||
5年~10年 |
20 |
||||
3年以上5年以下 |
10 |
具體考 |
計分標準 |
得分 |
|
打 |
維權10次以上 |
涉案總金額100萬元以上 |
40 |
涉案總金額50~100萬元 |
30 |
||
涉案總金額50萬元以下 |
20 |
||
維權4~9次 |
涉案總金額50萬元以上 |
20 |
|
涉案總金額20~50萬元 |
15 |
||
涉案總金額20萬元以下 |
10 |
||
維權1~3次以下 |
8 |
具體考 |
計分標準 |
得分 |
||
近 |
生 |
大宗產品 |
3億元以上 |
30 |
2億元~3億元 |
20 |
|||
1億元以上~2億元以下 |
10 |
|||
高新技術產品 |
2億元以上 |
30 |
||
1億元~2億元 |
20 |
|||
5千萬元以上~1億元以下 |
10 |
|||
涉農產品 |
1億元以上 |
30 |
||
5千萬元~1億元 |
20 |
|||
2千萬元以上~5千萬元以下 |
10 |
|||
服務 |
2億元以上 |
30 |
||
1億元~2億元 |
20 |
|||
5千萬元以上~1億元以下 |
10 |
|||
近三年的質量情況 |
國家相關部 |
質量統(tǒng)檢均合格 |
10 |
|
質量抽檢檢查均合格 |
8 |
|||
質量定期檢查均合格 |
6 |
|||
出口商品質量檢驗均合格 |
10 |
2、相關證據材料提供
?。?)國家有關部門出具的質檢報告或其他證書,如“國家免檢”證書;
?。?)企業(yè)近三年的年銷售額:近三年審計報告,尤其包括近三年銷售情況的審計;
?。?)海關報關單,國內外銷售合同及銷售發(fā)票、增值稅發(fā)票,向稅務部門繳納的“銷售利潤明細表”;
?。?)有關行業(yè)協(xié)會出具的“市場占有率”、“全國排名”的證明;
(5)近三年經濟指標,包括公司工業(yè)總產量、銷售收入、利稅等在同行業(yè)的排名
(七)待認定商標的其他因素(滿分40)
1、商標設計具有顯著性。(滿分10)
該商標有自身的特殊含義,商標的創(chuàng)造有自身獨特的方式或者具有較強的識別性,不易與其他的商標或標志構成近似。
2、該商標在外國(地區(qū))的注冊情況以及銷售使用該商標指定的商品或開展經營服務情況。(滿分10)
3、該商標在其他商品或服務領域中的知曉程度。(滿分10)
4、商標的內部管理制度。(滿分10)
企業(yè)設有商標管理機構,配備商標管理人員,并能掌握有關商標的基本常識和法律法規(guī)知識,具有完備的商標使用、印制、管理、檔案等項制度,規(guī)范使用商標。
五、給予認定的標準
若以上七個考量因素總分值達到360分即為授予馳名商標最低分值,最高分值不限。
六、不予認定的情況
1、在申請過程中有故意隱瞞事實、弄虛作假、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欺騙行為的;
2、企業(yè)產量、銷售收入和利潤、稅金等主要經濟指標連續(xù)二年以上呈下降趨勢,且幅度較大,缺乏市場競爭力的;
3、企業(yè)缺乏社會責任意識:
?。?)質量抽查被判為不合格或發(fā)生較大質量事故、有國內外重大索賠事件的;
(2)因環(huán)境污染、食品不安全、安全生產存在隱患被有關部門查處的;消費侵權糾紛、勞資侵權糾紛、缺少社會和勞動保障、企業(yè)缺乏誠信等原因,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;
(3)生產經營國家強制管理商品,未獲得相應批準證書的;
?。?)沒有按法定要求實行商品“三包”,售后服務差,消費者或用戶投訴率較高,缺乏社會公信度的;
4、申請人的注冊商標被他人以“注冊不當”向國家商標局請求撤銷,正在審理的;
5、申請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,或者具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行為的。
鑒于馳名商標的認定標準同時適用于行政途徑和司法途徑,標準應經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,作為行政法規(guī)頒布實施,以前各部門作出的與標準相抵觸的有關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規(guī)定,同時失效。
筆者認為,盡管上述馳名商標認定標準的思考是粗淺的,其科學性和完整性有待進一步研究和完善,但希望采用這種方式把這一問題提出來,通過拋磚引玉,以引起立法界和司法界對該問題的思考和重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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